重要 尼日利亞央行發布非証券類虛擬資產監管規定,外幣穩定幣須由本地持牌實體發行
BiRun 訊,尼日利亞央行發布《尼日利亞非証券類虛擬資產運營監管規定》,對穩定幣、存款貨幣代幣(DMT)及相關虛擬資產服務商的發行、兌換、託管、支付等活動建立許可監管框架,証券類虛擬資產仍由尼日利亞 SEC 監管。規定將穩定幣分為奈拉穩定幣(第一類)和外幣穩定幣(第二類)。外幣穩定幣須由在尼日利亞注冊並持有第二類發行牌照的實體發行,經央行批準後方可向尼日利亞用戶提供,外國牌照不能替代。第一類、第二類發行方最低實繳資本分別為 100 億奈拉(約 741 萬美元)和 150 億奈拉(約 1112 萬美元),其他服務商為 10 億奈拉(約 74 萬美元)。穩定幣須 1:1 足額儲備並另設 2% 超額抵押,持有者可在下一工作日內按面值贖回;發行方不得向持有者支付利息或收益;算法穩定幣及主要以加密資產為儲備的法幣穩定幣被禁止。現有運營商須在規定生效後 180 天內申請牌照,並在 30 天內向央行登記,過渡期內只能維持現有業務規模,P2P 交易平台衕樣適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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