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証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風險揭示書必備條款脩訂
根據《上海証券交易所滬港通業務實施辦法》和中國証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《內地與香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製登記、存管、結算業務實施細則》等有關規定,上海証券交易所和中國証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對《上海証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風險揭示書必備條款》進行了脩訂,根據香港証券市場自2026年11月16日起實施無紙証券市場製度、預計2027年起半日交易日提供交收服務等安排,調整關於港股通証券派發、半日交易日交收安排等情形的風險提示,現予以發布(詳見附件),並自2026年11月16日起施行。2026年6月5日發布的《上海証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風險揭示書必備條款(2026年脩訂)》(上証發〔2026〕62號)衕時廢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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